1921年誤收華北災荒賑款1分的國際掛號實寄封
民國9年(1920年),華北五省區發生四十年一遇的大旱,死亡人口五十多萬,受災人口三千多萬。郵政總局配合政府賑災政策,於郵政總局通諭第184號內記載於民國9年12月1日 至10年11月30日止協助華北災荒賑款,各省就地投遞與各局互寄、新疆及蒙古就地投遞與境內互寄之掛號費由5分加為6分,掛快費由10分加為11分,其他資費不加,多收1分之郵資全數作為華北災荒賑款,國內匯兌資費加收百分之一之半,並於9年12月1日發行一套三枚之附捐郵票。但亦有郵局未完全了解此項加收華北災荒賑款1分資費僅限於國內掛號與掛快郵件,對於國外掛號郵件亦有加收華北災荒賑款1分資費的情形。介紹一封誤收華北災荒賑款1分的國際掛號實寄封如下:
圖一:西式封1921年直隸井陘掛號寄德國實寄封,封貼帆船票1分、2分和3分八枚,郵資27分,銷直隸井陘十年九月十二日中文腰框日戳經北京(紅色箭頭處)至上海銷1921年9月15日漢英小圓戳,再經由蘇伊士運河到德國,貼有德國一戰時期1918年11月15日規定開起檢查封條,並蓋有三角形和圓形檢查戳記和1921年10月19日落地戳,郵程37天。
此封有三個特點:
1. 此封郵資應為國際信函郵資10分+超重一單位6分+國際掛號費10分,合計26分,但因郵局收件人員未了解此項加收華北災荒賑款1分資費僅限於國內掛號與掛快郵件,對此國際掛號郵件也一併收取華北災荒賑款1分資費,造成此封收取27分郵資的原因。
2. 第一次世界大戰自1914年8月至1918年11月11日終止,德國於1920年還在使用這期間印製的檢查封條。
3. 民國七年蘇聯發生十月革命,西伯利亞郵路中斷,直至1923年5月恢復,所以此封只能走原始的蘇伊士運河航線,以致郵程走了37天之久。
附註--1.郵局目錄記載民國9年12月1日發行之第一套附捐郵票是為救濟中華民國8年黃河決口 無家可歸流離失所之災民是錯誤的記載,應是為救濟1920年華北五省大旱災災民而發行
2.中國郵資記載民國9年12月1日至10年10月10日公告之掛號費由5分增為6分,其日期應為民國9年12月1日至10年11月30日
3.參考資料--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館藏郵票郵品精選內之郵政總局通諭第184號
《寶島郵訊》第55卷第1期(296期)100年12月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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